宽城一中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配合我校新课改,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日常管理、及活动纪律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经校学生会社团部审查,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第二部分
日常管理
1、每年秋季开学初由学校组织各社团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
.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社团将会员表统一上缴社团部进行统一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每学期各社团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社长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部。对于各社团要进行的大型活动及外出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部提出申请,待校团委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宽城一中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认真填写的社团,取消年终评比资格。
5、各社团除每周活动课外,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年十月初,由社团部统一组织各社团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7、每学期末,校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社团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8每学期第十八周各社团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部,社团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
第三部分
社团纪律说明
1.按时进行社团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或自己当面请假。若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达两次者按自动退出论。
2.社团成员应热爱社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3.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有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4.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吃东西、随意外出走动。
5.若社团内有活动的作品,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6.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7.社团里如发现有顶撞老师,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按自动退出论。
8.社团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最多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9.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卫生进行打扫。
特别声明
1、校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3、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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